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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03-05    

2020年以来,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深化宪法宣传教育,推动“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按照《关于印发<临汾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临法制办〔2020〕13号)要求,现将我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能力建设工作

1.健全机构,明确责任。2020年,我办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赵新喜为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明山、郭雅丽为副组长、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年度工作重要位置,建立班子对本单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各科室和下属单位为主体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及时研究和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2.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制定年度干部学法计划,完善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安排,把法治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

3.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全体党员干部法治政府建设能力

结合新时代外事和台港澳工作新特点,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政府建设能力素质,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学习强国”、“三晋先锋”等学习平台,定期举办法律知识培训和经验交流,持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2020年,我办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坚持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将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今年以来,我办“三重一大”事项均经过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做到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并且建立起长效监督机制。

 (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2020年,我办继续执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过程和日常工作中积极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建议。在处理重大问题、敏感问题时能主动咨询法律顾问意见,切实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必依。

(四)落实普法责任,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2020年,我办围绕热点问题、敏感问题,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涉外法律为辅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把学习宣传法律法规摆在首要位置。一是利用 “12•4”宪法宣传日开展“宪法日”主题活动,集体学习宪法,举行宪法宣誓活动。二是利用领事保护宣传月等宣传机会,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等主题宣传活动。三是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国台办31条惠台措施》、《大陆惠台“11条措施”》等。通过系列宣传活动,拓展宣传渠道,引导我办干部职工形成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着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质量。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能力欠缺;二是“智慧普法”能力水平不高。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

针对上述两个方面的问题不足,我办将持之以恒地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坚持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全过程,补齐法治政府建设短板,为全市“七五”普法圆满收官和“八五”普法工作全面开展奠定基础,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做出积极的贡献。

临汾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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