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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格鲁吉亚政府关于互免持普通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将于2024年5月28日起生效。
根据协定,持有效的中国普通护照或持有效的格鲁吉亚普通护照人员,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单次停留不超过30日,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免办签证。如需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停留逾30日或者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定居、从事工作、学习、新闻报道等须经缔约另一方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应当在入境缔约另一方前申请相应签证。协定所述免签停留期限,除因人道主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由缔约另一方主管部门认可的理由,不得延长。
中格两国政府已于1994年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格鲁吉亚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公民公务旅行签证的协定》,双方持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人员,可免签入境对方国家并停留不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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